Friday, October 14, 2005

Apple @ TW 你不在的第十七天 - 溫故知新 2

從你走後的十七天以來,我在 MSN 上越掛越晚。台灣的好友們發現我比以往晚睡,問: 「怎麼那麼晚還不睡覺? 在作什麼呢?」 「我在寫信...」 ,是每晚千篇一律的回答。

即使是摻有去年的「溫故知新」,即使是明天有重要活動要參加,即使是熊貓眼根深蒂固的用粉底也遮不住,今晚我還是不能例外的想你。然後明天全世界都將知道這個事實。

「可是,他知道嗎?」 有時候,我很想這麼問。對著不起漣漪的大海投石,漸漸也會有點力不從心。

如果有那麼一天,我是說如果,沒收到我的信和音訊,那時你會不會開始擔心?

夜深人靜的時候,是不是會特別脆弱,還是容易感傷? 於是夜深人靜的時候,我熬夜寫信,我與台灣連線,我患得患失,我孤獨的想你。

一個人的孤單不算寂寞,兩個人的寂寞加倍孤單。




2004-05-19

時間是相對的,不是絕對的。

第一天:朋友問要數幾天,我於是拿出月曆扳起手指認真數數。第二十二,就是重逢那天。我心裡想:原來我放羊吃草那麼久啊~

第五天:朋友每天看我數日子,突然驚覺時光飛逝,她心有所感,我們就是這樣老去的。我笑著說:喂喂,我可是度日如年耶~

第七天:今天計數器顯示,你已離開一星期。

曾經傲氣的說,別說三星期了,三個月或三年都沒關係。(不知驕傲從何而來?) 或者很有骨氣的反詰,反正最糟不就是跟之前一樣嗎?(果然天真無邪…)

時間證明,一切,有關係,不一樣。

距離一拉遠,脆弱便無處可藏。明明心裡有許多思念堆積,當話筒貼著耳朵,那一句好想你卻哽咽在喉頭。即使作息和從前相同,心卻總若有所思,原來我已回不去從前了無牽掛的日子。

直覺要我到信箱取信,我偷懶,結果只能匆忙從爸媽手上搶下從香港漂洋過海的明信片(啊~我竟然不是第一個看的 >"<),一溜煙自己躲到房裡邊看邊笑。親愛的,我的快樂掩不住,謝謝你記得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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